农村集体成员认定标准,你一定要了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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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
2018-09-11
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意见提出,农村集体资产改革勇军成为农村改革的核心,集体资产改革,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农民的财产权益,让农民享受到更多的集体产权、民主管理权,农民将能够获得集体资产的股份以及分红了。
现在很多地方已经在开展农村经济组织的集体人员认定,认定之后农民也能够享受到集体资产带来的收益了,但是有很多农民却不能够被认为集体成员了:
1、由于跟随推动进城的政策,在城市之中购买了房屋,并且将户口已经迁出了农村的人,不能够被认定为集体成员。
2、由于婚嫁原因,嫁入到了城市,户口也迁入到了城市,也不属于集体经济成员,如果户口还在农村,则能够取得新的集体农村集体资产改革了!但这些人不能够被认定为集体成员!
3、“空挂户”人员,现在有很多并没有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,而是因为某种利益等原因,将户口挂在了农村的人员,也不能够被认定为集体成员。
4、回乡退养的人员,如今很多人都回到了农村养老,但有些人能够享受到退休人员的工资以及福利待遇,并且处于城镇居民的社保体系内不能够被认定为集体成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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